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金诉被告黄**、四川**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何*金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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