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方**与李**、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方**与被上诉人李**、原审被告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4)盘法民二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4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4)盘法民二初字第126号;

二、本案发回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