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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显桥与莫**合同协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莫仕*关于合同协议纠纷一案,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融水民二初字第33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梁**2014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91000元,本案已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莫**自行和解已全部履行完毕,应裁定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融水民二初字第33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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