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适用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12月7日。
待裁事项:原告柳州市**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周年、广西武宣**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许撤诉。
裁判结果
案件受理费4024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0123元,由原告柳州**份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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