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宁世**有限公司与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于2015年7月23日作出(2015)江**890-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陈**名下桂K×××××、桂K×××××、桂K×××××乘龙牌三辆大型汽车。现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陈**名下桂K×××××、桂K×××××、桂K×××××乘龙牌三辆大型汽车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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