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黄*与被告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后,因原告黄*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申请减、缓、免手续,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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