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阿勒泰**有限公司与阿勒泰**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阿勒泰**有限公司与被告阿勒泰**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15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阿勒泰**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阿勒泰**有限公司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阿勒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990元,减半收取4495元由原告阿勒**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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