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蒋**与被告刘**、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本院认为,该案应转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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