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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赵**因与上诉人内黄县**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上诉人赵**因与上诉人内黄县**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2009)内民初字第11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撤销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2009)内民初字第1137号民事判决;

发回内黄县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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