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立诉被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许*立于2015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小立的撤回起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许小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许小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张**、张**等与汪**、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李*甲等与汪**、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等诉中国人民财**中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任**等诉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任**、任**等与汪**、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巩**民委员会因与被上诉人祖*修、原审被告李**民间借贷二审判决书
赵**诉马**、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佩诉被告河南缔**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姚**因与被上诉人姚**、姚**、姚**、姚**继承纠纷二审判决书
河南铂**有限公司与枣庄威**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