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沁阳市**限公司与巩义市**有限公司、赵**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沁阳市**限公司与被告巩**程有限公司、赵**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发现本案案情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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