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郑州正**有限公司、郑州交**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跃诉被告郑州正信人力**限公司、郑州交**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王**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王**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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