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袁**因与被申请人西华**限公司劳务关系纠纷一案,不服周口**民法院(2014)周*终字第13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袁**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蔡**诉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河南**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检刑诉(2010)20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王**与河南**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邢**与河南**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浙江广**限公司与河南邦**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被告人王**、王*、秦*、张**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原告郑**诉被告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西华**有限公司与西华**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