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黄**、苏**与新密市**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苏**诉被告新密市**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苏**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故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黄**、苏**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黄**、苏**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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