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与被告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李*于2016年2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马*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申请撤回对马*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李*撤回对马*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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