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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安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赔偿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受理原告蒋*良诉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安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赔偿一案中,原告蒋*良于2015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蒋**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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