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淀支行与中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依据:(1999)一中经初字第1930号、(2000)高经终字第2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02)一中执字第78号]一案过程中,**京道和德馨**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京道和德馨**限公司提出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京道和德馨**限公司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北京道和德馨**限公司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