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褚**与被告迪**(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褚*毅诉被告迪**(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褚*毅诉被告迪**(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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