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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0-11-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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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很多公司都会有的一种行为,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他往往意味着相应的一些劳动权利没有得到保障,那么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单位和职工两个主体。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非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六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未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是协商解除,即《》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是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是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举报。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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