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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强证据规则原理

2022-05-1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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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常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必须要有证据。我国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证据占有主导地位,往往只有提供的证据能确确实实的存在,才能帮忙法院尽快的查明事实的真相,那么补强证据规则原理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补强证据规则原理

  补强证据在英文中的意思是“确证、证实、进一步的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佐证”, 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

  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那么补强证据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讨论的就是证据用作补强证据的前提条件,亦即补强证据的证据资格。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此有相似之处,都认为要成为补强证据,

  首先,要是法定的证据,要具备法定的证据资格,作为补强证据的证据同样需要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其次,证据要可信,不可信的证据不可能成为补强证据,也不可能要求补强。

  再次,证据要充分,要能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后认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补强证据规则原理

  二、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仲裁中的证据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依据法律认定案件事实的一切客观材料。

  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则:

  (一)仲裁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整个仲裁活动包括两种判断:其一是事实判断,其二是法律判断。事实判断的手段是证据,法律判断则以事实判断为前提。

  (三)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我国民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主要体现在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规则中。

  三、最高院证据规则适用仲裁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将诉讼上的承认、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还有预决的事实、推定的事实和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规定为当事人免于举证的范围,也没有规定仲裁裁决的证据效力。只有《最高人民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将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作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可见,仲裁裁决的诉讼证据效力是有限的。仲裁的证据规则决定了仲裁裁决本身的证据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补强证据规则原理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补强证据,指用以确认或证明另一主要证据事实的真实性,以补充增强其证明力的证据,又称为"佐证"或"旁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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