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连蜀*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第二附属医院、北京京*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连蜀*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连蜀*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连蜀*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2300元,本院减半收取6150元,由原告大*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О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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