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河北文**限公司诉北京意**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0年3月11日受理原告河北文*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意*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河北文*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北京意*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河北文*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文*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意*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七百五十元,减半收取三百七十五元,由原告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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