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昆明玻**限公司与云南锡**营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伟诉被告昆明玻*限公司、云*业房*昆*公司、云南锡*营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认为三被告侵犯了其专利权而诉至法院。

本院查明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各方当事人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

裁判结果

一、被告昆*有限公司承认侵犯原告ZL200520022484.6号全玻璃窗墙实用新型专利权,并愿意共同维护该专利权;

二、被告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经济损失6万元(已支付);

三、原告王*同意免除被告云南锡业房*昆*公司、云南锡*营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2400元,减半收取1200元,由原告王*与被告昆*有限公司各负担一半。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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