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姜*与龙井**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姜*与被执行人龙井*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姜*于2014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销对龙劳人仲调字(2014)第22号仲裁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龙执字第313号执行案件对龙劳人仲调字(2014)第22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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