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法建利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法建利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白*委员会(2014)白山仲字第47号裁决书)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法建利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进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白山仲裁委员会(2014)白山仲字第47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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