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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与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某于2015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某某申请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为100元,由原告黄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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