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与肖**借用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肖*借用合同纠纷一案中,对(2011)肥民初字第27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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