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星通*限公司诉被告中国联合网*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5月29日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原告星通*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为由于2010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星通*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星通*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10000元,由星通*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