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万*与贵州省怀*限责任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万*与被执行人贵州省怀*限责任公司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民二初字第0020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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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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