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周**与张*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周*诉被告张*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周*于2015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撤回对被告张*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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