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济南**销公司与济南**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济南*销公司与被执行*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济南*法院(2005)济铁民初字第393号民事调解书,于2007年1月1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济南*限公司在济阳县跺石镇白杨店的土地进行查封,查封期限自2012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6日。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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