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州市*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伟*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中,于2015年9月14日作出裁定查封了孙*的豫H80053号汽车。现该案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担保人孙*H80053号汽车的查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一日
上诉人张**与被上诉人何**买卖汽车合同货款纠纷一案
原告肖*魁诉被告王**、焦**、王**货款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诉被告延津**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王**与被上诉人汪**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
原告张**诉被告刘**货款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州市**有限公司与河南伟**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宋**与杜**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
刘**与被告马**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
张**、杜**诉原军、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诉李**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