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西安**限公司老*家饭庄与杨*农城孙家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西安*限公司老*家饭庄与杨*农城孙家餐饮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陕西省*民法院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2014)咸中民初字第000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查被执行人在杨*的饭店已关闭并将房屋转让他人,侵权行为已消除,也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可随时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咸中民初字第0009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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