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美国威斯康辛州*菲保健品有限公司、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美国威*农业总会于2007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美国威*农业总会申请撤回对许*的起诉系其自愿,且未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最*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美国威*农业总会撤回对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