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周某某自愿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周某某撤回对被告徐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原告周某某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罗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弋某某与黎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唐某某与林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丁某某与梁*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何*与被告周*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赵**离婚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马方离婚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彭*与王**离婚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杨某某与贾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罗某某与黎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