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周**与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周某某自愿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周某某撤回对被告徐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原告周某某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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