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荣*与戚*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荣*诉被告戚*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荣*于2015年,9月10日以原、被告已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荣*撤回起诉。

诉讼费100元由原告荣*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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