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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欧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欧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2015年9月8日原告张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认为: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自愿申请撤诉。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查,原告张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60元,减半收取130元,由原告张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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