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台运方与被执行人戚**、张**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4)霍*一初字第01219-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安徽众**限公司与安徽**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曹**与叶*拖欠货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方**与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方**与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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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与吴**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陈**与杨**、常**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