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王*、王*因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桓*二初字第007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王*、王*要求对兰某某的死亡结果是否与桓仁满**病医院的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你院是否予以考虑。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桓*二初字第00711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