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郝某某与杨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郝某某与杨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三民终字第0028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且不受执行申请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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