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上海**限公司与上海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议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限公司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一案,不服上海**人民法院(2010)浦民(行)初字第2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上海**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与法无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限公司撤回上诉。

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0元,由上诉人**限公司负担(已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