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盛**申请执行杨**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盛**申请执行杨**离婚纠纷一案中,依法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民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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