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章**与被告钱*圣欠款纠纷一案,原告章**于2015年11月11日以被告钱*圣下落不明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钱*圣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章**申请撤回对被告钱长圣的起诉并未规避法律,依法应予准许。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章**撤回对被告钱长圣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田*与钱长圣、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葛**与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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