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李**申请执行高**欠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6月8日作出的(2012)鄂襄**初字第0005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高**现下落不明且无可执行的财产。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2)鄂襄**初字第0005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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