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与被告新**办公室不履行房屋征收安置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郭**与被告新**办公室为不履行房屋征收安置法定职责一案,本院依法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因另一案需申诉解决,故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郭**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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