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熊*诉被告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原告熊*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熊*自愿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熊*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25元由原告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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