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兰溪**源局与兰溪市天井孔至马公滩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兰溪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7月3日作出兰土资罚(2014)第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申请人发现被处罚人主体错误,特申请撤回申请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被执行人主体确存在错误,申请人的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兰溪市国土资源局撤回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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