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邵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傅**、周**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傅**、周**计划生育行政处罚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傅**、周**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邵*审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已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另向各金融机构、工商、国土、住建、车辆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傅**、周**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邵武市人民法院(2013)邵*审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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