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济南市**术监督局与济南胜**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市**术监督局与被执行人**技有限公司作出的(市中)质监罚字(201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技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暂不具备执行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济南市**术监督局做出的(市中)质监罚字(201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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