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范**与童**、陶定保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了原告(反诉被告)范**与被告(反诉原告)童跃华、被告陶*保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